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抗灾减灾及节日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商改发[2008]3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国内成品油市场稳定有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密切跟踪监测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的运行情况,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求、库存以及价格等情况进行收集和分析,并在2月13日下班前,将当地春节期间成品油市场的供应情况,报送商业改革司。
联系人:刘蝶芬、怀欣
联系电话:010-85093749、85093745
传真: 010-85093749
邮箱:sgsoil@mofcom.gov.cn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