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全省成品油行业“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体系建设,经企业申报,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市成品油工作委员会初审推荐,省协会创建领导组审定公示,现对2个“诚信经营”领军企业、19个“诚信经营”模范企业、202个“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站)和166名“优质服务”标兵,统一授牌予以表彰。
山西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文件
晋油协〔2013〕3号
各市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2012年度,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根据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于3月份在全省成品油行业启动开展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站)和“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市成品油工作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开展了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制度健全、服务规范、履行社会责任,以亮标准、亮服务、亮承诺,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为在成品油行业树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理念,提高服务技能,不断改善服务质量的行业风尚;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惠及民生,促进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贡献,收到了显著成效。
为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全省成品油行业“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体系建设,经企业申报,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市成品油工作委员会初审推荐,省协会创建领导组审定公示,现对2个“诚信经营”领军企业、19个“诚信经营”模范企业、202个“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站)和166名“优质服务”标兵,统一授牌予以表彰。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坚守诚信,依法经营,规范服务,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做出积极的努力。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市成品油工作委员会对评选出的“诚信经营”领军、模范、示范企业和“优质服务”标兵,要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如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并在全省通报批评,收回牌匾,撤销荣誉。
附件:“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站)和“优质服务”标兵名单
山西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
201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