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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原油、成品油仓储、销售、批发证书与原油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两者之间谁前谁后
发布时间:2008/2/14 16:41:18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阅读数:7720
外贸司领导:您好。请问申请原油、成品油仓储、销售、批发证书与原油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两者之间谁前谁后。另外申请进口资格材料中要求5万吨原油进口码头和20万吨库容的原油储罐所有权的“法律文件”是指什么,非常感谢,亟盼回复。
单位:****** 姓名:****** 2008-02-13 15:52:17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答:您好。
从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来说,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符合上述条件,方可申请成品油经营许可。
同理,对原油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也有相应规定,具有原油进口经营资格且年进口量在5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或者与符合本款1、2项要求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原油供应协议。详情请请参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0612/20061203956011.html)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0612/20061203956629.html)。
“5万吨原油进口码头和20万吨库容的原油储罐所有权的‘法律文件’”是指产权证明文件。
谢谢。
[本栏编辑] 2008-02-14 11: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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