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油站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的公示
(2016第13期)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太原、晋中、长治市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加油站原址改(扩)建申请规划确认项目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
1、阳曲县华威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拟在原址上改(扩)建。
2、山西长城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加油站拟在原址上改(扩)建。
3、襄垣县西营供销合作社荣昌加油站拟在原址上改(扩)建。
社会各方面对上述企业申请的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如有异议,可通过各种方式书面和电话反映。公示期为7天(从2016年11月11日至1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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